[实用新型]带有荧光条的安全伞无效
申请号: | 200420110317.2 | 申请日: | 2004-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765507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3-22 |
发明(设计)人: | 傅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宝山区青少年科学技术指导站 |
主分类号: | A45B25/18 | 分类号: | A45B25/18;G09F13/20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宝根 |
地址: | 200940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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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伞,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警示作用的带有荧光条的安全伞。其特点是,沿伞面的边缘置有荧光条。将带有荧光材料的荧光条缝在普通伞的伞面边缘上代替发光器,雨天里撑此伞的行人更容易被驾驶员注意到,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增加安全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荧光 安全 | ||
【主权项】:
1.一种带有荧光条的安全伞,其特征在于,沿伞面(1)的边缘置有荧光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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