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华文文字龚码统一方案及内码完整规范转换无效
申请号: | 03101301.5 | 申请日: | 2003-0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490711A | 公开(公告)日: | 2004-04-21 |
发明(设计)人: | 龚学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龚学胜 |
主分类号: | G06F3/023 | 分类号: | G06F3/02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41500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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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为一种华文文字龚码统一方案及内码完整规范转换。用现代化的科学量化的方法从综合字词频、字词频方向平均值等方面进行筛选、整合、变通、规范及创新处理,内码同时兼顾简繁字形,实现华文文字在内码、用字范围、字义、字形、字音、语词、语法等方面的全面完整统一。通过合理最简字词等方法及来源字词转目的字词、转用语译名、复杂修正等步骤得到完整规范化的多码多向快速转换结果。本发明可有效应用于各种涉及到华文的计算机软件与平面、电子、多媒体出版品,可支援所有平台,可促使华文软件简繁版本合一。 | ||
搜索关键词: | 华文 文字 统一 方案 内码 完整 规范 转换 | ||
【主权项】:
1.一种华文文字统一方案,其特征在于:提供一种科学的可行性高、易于推广的方案,在充分尊重现有各种华文单一内码使用规范和习惯的基础上,以现代化的科学量化的筛选、整合、变通、规范及创新方法避开各种复杂争议,实现华文文字在用字范围、字义、字音、语词、语法等方面的全面完整统一;以现阶段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特区使用最广泛的国标码、大五码和香港增补字符集为统一方案基本字符集选字的最大范围,根据综合字词频确认的不涉及“一对多”的常用字、次常用字全部收录;罕用字根据综合字词频、字词频方向平均值、构词率、字义、姓氏字频和人名字频等因素收录,无效字不收录;化学元素周期表用字全部收录;根据“同等情况下姓氏优先、不加字优先、高频字优先”原则处理姓氏专用字;作为变通方法,也可在龚码外的其他同种内码内或不同内码间建立简繁一一对应关系和相同用字范围;每一华文字内码都有一个简形字和一个繁形字(部分字同形),这两个字在同一义项下有完全相同的字义和字音(包括声调);简形字相对于国标码简化字,繁形字相对于大五码繁体字,都尽量作最少的字形变动,字义与字音也是在“必要”(如原简繁单一内码之间不一致)时才作“合理”的调整;每种字体都包括一一对应的简形和繁形;对于简繁体字使用区使用频度较高而差异较大的标点及其他符号,采用科学的统一名称和可转换形式,并同时保留不可转换形式;统一方案中各种出版品中的多种华文字体(包括图符)可以一次同步转换;对于涉及到华文的各类软件,只需要出版一种华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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