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二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根据《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高等学校)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运营中心、专利导航)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平台类)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运营机构)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中小企业)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专项计划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二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高等学校)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运营中心、专利导航)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平台类)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运营机构)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中小企业)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专项计划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第一批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高等学校、运营中心、交易平台、专利导航)承担单位共15家。(详见附件1)

2.第二批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项目(运营机构、中小企业)承担单位共157家。(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自查总结

各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项目合同书任务指标进行总结,完成结项验收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初审

市知识产权局受理验收材料后,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接收材料。

(三)专家评审

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开展专家验收评审,对通过专家验收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通知。

(四)资金拨付及收回

市知识产权局向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拨付项目尾款,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无法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三、材料要求

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项目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结项书》(附件3);

2.工作总结报告。该报告需详尽说明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实效和突出效果,报告提纲可参考附件4;

3.项目工作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4.审计报告。

上述材料1、2、3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一式5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结项材料纸件请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5:00时前提交至: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04房间(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2号普天创新园2号楼,联系电话:022-23039860),逾期视为无法通过验收。

结项材料电子件发送至邮箱:zlzyzxjh@126.com。

(联系人:傅强 顾小杨;

  联系电话:022-23039860,23039887)

附件:

   附件1项目承担单位名单(第一批).docx

   附件2项目承担单位名单(第二批).doc

   附件3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结项书.docx

   附件4工作总结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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