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蔡甸莲藕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2023年第9号)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近日,武汉市蔡甸区绿色方舟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武汉蔡甸杰龙莲藕专业合作社(见附件)向地理标志产品蔡甸莲藕(保护公告号:2007年第43号)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核验,并经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自即日起核准上述生产者在其生产的蔡甸莲藕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蔡甸莲藕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2023年第9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武汉市蔡甸区绿色方舟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武汉蔡甸杰龙莲藕专业合作社(见附件)向地理标志产品蔡甸莲藕(保护公告号:2007年第43号)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核验,并经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自即日起核准上述生产者在其生产的蔡甸莲藕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生产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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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蔡甸莲藕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2023年第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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