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根据《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领域培育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办现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征集工作,培育和评选一批优秀的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形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团体标准培优发展新模式,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带动深圳市团体标准化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领域培育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办现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征集工作,培育和评选一批优秀的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形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团体标准培优发展新模式,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带动深圳市团体标准化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22年深圳市重点领域培育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征集工作将在以下重点领域开展: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现代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经济、绿色低碳、物流供应链、全面深化改革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基本条件

  1.申报“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的,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和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szbz.sist.org.cn)注册并公开基本信息。

  2.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基本完整,管理基本规范,内部组织结构基本完善,并设有标准化专兼职人员,按照GB/T 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开展标准化工作。

  3.在深圳市重点领域内制定并已发布5项以上(含5项)团体标准,且相关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和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编写规则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每项团体标准需有3家及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采用。

  (二)申报“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团体标准”基本条件

  1.团体标准需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和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编写规则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每项团体标准需3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采用且有效实施一年以上。

  2.团体标准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

  3.团体标准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的材料如下: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社会团体的章程;

  3.社会团体的标准化组织机构设置及其管理运行制度文件;

  4.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文件(含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和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佐证材料);

  5.团体标准的专利政策和版权政策文件(如有);

  6.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7.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8.截至提交申请日期之前的所有团体标准清单,以及相关标准文本和证明文件;

  9.其他佐证材料。

  (二)申报“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团体标准”的材料如下: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参评团体标准文本、编制说明、技术审查材料、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和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佐证材料等;

  3.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团体标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4.参评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可多份,见附件3);

  5.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6.团体标准的英文版本(如有);

  7.其他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自愿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盖章PDF版本和word版本报送至我办。

  (二)推荐申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申报领域内符合基本条件的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盖章PDF版本和word版本报送至我办。

  五、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以“2022年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申报材料”为命名,发送至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55-83272686。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项目申报书

  2.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团体标准项目申报书

  3.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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