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北京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部署要求,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北京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科技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北京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才〔2022〕177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部署要求,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北京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外专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在《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基础上,支持北京市分别按照《北京市外籍“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试行)》(附件1)和《北京市外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试行)》(附件2),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

  二、北京市应将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纳入地方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提供相关便利措施,每半年向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试点成效和工作情况。

  三、北京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2年。

  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成效,对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外籍“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2.《北京市外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试行)》

  科技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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