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灭烟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7208904.7 | 申请日: | 1997-03-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292411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9-30 |
| 发明(设计)人: | 何卫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卫宁 |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郭伟刚 |
| 地址: | 518051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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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具体涉及一种可与普通香烟缸配合、用于熄灭香烟的装置。
目前,抽烟是世界范围内一个普遍的现象,除了给人体健康带来危胁外,还会带来由未熄灭香烟引起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的现象。为了杜绝这类灾难,不少人设计了各种存放烟头和熄灭香烟的装置,使香烟完全熄灭后再放入垃圾袋。最常见的就是各种类型的烟灰缸,但一般的烟灰缸主要用来存放烟灰和烟头,要熄灭香烟需由抽烟人用力按熄,使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容易造成香烟没有完全熄灭而留有事故隐患;其它一些带有熄灭功能的烟灰缸则因其结构复杂、价格较贵而未被广泛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使用方便,价格便宜的灭烟装置,这种装置既可以独立使用,又可以和普通烟灰缸配合使用,能够快速、干净地熄灭燃烧着的香烟。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灭烟装置主要由兼作容器的外壳和紧贴在外壳内壁上的棉条组成,所述外壳顶部中央开有可放入香烟的灭烟孔,所述外壳内部装有水;在所述棉条上设有一加水孔,通过固定在外壳内表面的支撑片的压紧作用使棉条固定,支撑片上开有小孔,并使小孔与棉条上的加水孔和外壳上的灭烟孔相对。
实施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灭烟装置,由于该装置只用较少的零件简单组合而成,因而整个装置结构简单,价格便宜;使用时,通过虹吸作用使棉条吸水,这时,只要把燃烧着的香烟头放入灭烟孔中,含水的棉条很容易将烟熄灭而且对环境没有任何污染,使用起来非常方便;通过小孔加水,更延长了灭烟装置的使用寿命。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灭烟装置的横向结构剖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灭烟装置的纵向结构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产品的灭烟装置的外形示意图。
图1所示的灭烟装置由兼作容器的外壳1和紧贴在容器内壁上的棉条3组成,外壳1用较薄的阻燃材料或铝箔纸制成,外壳1顶部中央开有灭烟孔2,外壳1形成的容器内装有水;棉条3由脱籽棉外覆一层棉布制成,上面设有一加水孔4,在灭烟孔2处棉条3稍厚,以便积蓄有足够的水进行灭烟;棉条3通过固定在外壳1内表面的支撑片5的压紧作用使棉条3固定,支撑片5的材料与外壳1相同,上面开有小孔6,并使小孔6与棉条3上的加水孔4和灭烟孔2对准。为便于运输和存放,使用前用封纸7将灭烟孔2封住,如图3所示。支撑片5与外壳1的连接可以粘结,也可以是一体化压成。
使用时,可以把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灭烟装置放在普通烟灰缸中,将图3所示的封纸7撕掉,此时,把燃着的香烟头放入灭烟孔2中,香烟头与含水的棉条3接触,水分使香烟迅速熄灭,只要外壳1内有水,都可以通过虹吸作用使棉条3湿润,保证灭烟效果。
灭烟装置中的水用完后,该装置既可以随烟灰缸中的烟灰、烟头一起扔掉,又可通过灭烟孔2、注水孔4、小孔6加水后继续使用。
试验证明,一个灭烟装置可连续熄灭80支香烟。开封使用后,即便空置时间较长,灭烟装置中的水也不会挥发很快,也就是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对灭烟量有太大影响。本实用新型同样适用熄灭燃着的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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