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5,6-二羟吲哚和过氧化氢对角蛋白纤维染色的方法(预先或继而用碘化物处理)无效
| 申请号: | 87100806 | 申请日: | 1987-0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87100806A | 公开(公告)日: | 1987-10-28 |
| 发明(设计)人: | 简·弗朗科斯·格罗利尔;迪迪尔·加罗彻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里尔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7/13 | 分类号: | A61K7/13;D06P3/04;A45D34/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吴大建,全菁 |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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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吲哚 过氧化氢 对角 蛋白 纤维 染色 方法 预先 继而 碘化物 处理 | ||
1、对角蛋白纤维进行染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把一种组合物(A)施用于这些纤维上,组合物(A)含有一种溶于适合染色的介质中的,pH值在2和7最好在3.5和7之间的5,6-二羟吲哚与过氧化氢的组合物,在施用组合物(A)之前或之后,施用一种组合物(B),组合物(B)含有溶于适合染色的介质中的碘化物离子。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使用的碘化物是碱金属、碱土金属或铵的碘化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的各步骤通过漂洗步骤来分隔开。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不经中间漂洗而完成。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何一项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组合物(A)中,5,6-二羟吲哚所占比例在0.01和5%(重量)之间,最好在0.03和3%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的任何一项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组合物(B)中的碘化物所占比例,用I-离子表示的重量相对于组合物的总重量来说在0.007和4%(重量)之间,最好在0.008和2.5%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的任何一项方法,其特征在于:存在于组合物(A)和(B)中的5,6-二羟吲哚和碘化物离子分别按下述比例施用,即所具有的5,6-二羟吲哚/I-之比在0.05和10之间,最好在0.5和2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的任何一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使用的过氧化氢水溶液的浓度在1到40体积(Volume)之间,最好在2到20体积(Volume)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的任何一项方法,其特征在于:不同组合物的施用时间在10秒和45分钟之间,最好在大约2至20分钟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的任何一项方法,其特征在于:含碘化物离子的组合物(B)包含有由无水溶剂组成的溶剂介质。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9的任何一项方法,其特征在于:含碘化物离子的组合物(B)是水溶液,并且它的PH值在2和11之间,最好在2和7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溶剂从以下物组中选择:乙醇,丙醇,异丙醇,叔丁醇,1,2-亚乙基二醇,1,2-亚乙基二醇的单甲基、单乙基和单丁基醚,乙二醇单乙基醚乙酸酯,丙二醇,丙二醇和二丙基醇的单甲基醚以及乳酸甲酯。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的任何一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使用的组合物含有从下列物组中选择的辅助剂:脂肪族酰胺,其重量比为0.05至10%,阴离子的、阳离子的、非离子的或两性的表面活性剂或它们的混合物,其重量比为0.1和50%之间,稠化剂,其重量比在0.1和5%之间,碱化剂,酸化剂,香料,多价螯合剂,成膜物质,处理剂,分散剂,精整剂,防腐剂,不透明剂和纤维膨胀剂。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的方法的应用是对人头发的染色。
15、用于对角蛋白纤维进行染色的具有几个隔离间的器件或“成套组件”,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的第一个分隔间里装有一种含碘化物离子的组合物,该碘化物离子溶于适合染色的介质中,第二个分隔间里装有一种含5,6-二羟吲哚的组合物,该5,6-二羟吲哚溶于适合染色的介质中,第三个分隔间里装有1到40体积(Volume)的过氧化氢,其PH值在2和7之间,最好在2和5之间,装在第三分隔间的组合物准备在使用时和第二分隔间的组分相混合。
16、根据权利要求15的器件,其特征在于:存在于第一和第二分隔间的适合于染色的介质是水溶液,并且在第一分隔间内所装的介质的PH值在2和11之间,最好在2和7之间,第二分隔间内所装的介质的PH值在2和7之间,最好在3.5和7之间。
17、根据权利要求15的器件,其特征在于:碘化物离子和/或5,6-二羟吲哚是溶于无水溶剂介质中。
18、根据权利要求17的器件,包括装有适于染色的水溶液介质的第四个分隔间,该介质准备在使用时与第一和/或第二分隔间内的组分相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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