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气灶有效
| 申请号: | 202320080790.3 | 申请日: | 2023-01-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9222509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0 |
| 发明(设计)人: | 任富佳;颜运宇;李林洪;叶步青;任有忠;吴伟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4C3/08 | 分类号: | F24C3/08;F23D14/58;F23D14/4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品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715 | 代理人: | 朱民 |
| 地址: | 311103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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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灶 | ||
1.燃气灶,其特征在于,包括:
炉头(20),所述炉头(20)包括由内向外依次套设的空气管(23)、炉内管(24)和炉外管(25),所述炉外管(25)的内壁面和所述炉内管(24)的外壁面围设形成主燃气通道(21),所述空气管(23)的外壁面和所述炉内管(24)的内壁面围设形成副燃气通道(22),且所述空气管(23)的顶端、所述炉内管(24)的顶端和所述炉外管(25)的顶端由上至下依次设置;
燃烧器(10),所述燃烧器(10)包括由上至下依次扣装的内火盖(300)、外火盖(200)和分气盘(100),所述分气盘(100)的中心处设置有插孔(130),所述外火盖(200)的中心处设置有与所述插孔(130)连通的穿设孔(220),所述内火盖(300)包括盖体(301),所述盖体(301)包括空气中心通道管(303),所述空气管(23)穿过所述插孔(130)和所述穿设孔(220)后与所述空气中心通道管(303)插接配合,所述炉内管(24)穿过所述插孔(130)后与所述穿设孔(220)插接配合,所述炉外管(25)与所述分气盘(100)插接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火盖(300)还包括盖帽(302),所述盖帽(302)盖设在所述空气中心通道管(303)的顶部开口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
所述盖帽(302)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空气中心通道管(303)的顶部开口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
所述盖帽(302)和所述空气中心通道管(303)之间形成侧出气通道,空气能够由下至上依次通过所述空气管(23)的管孔、所述空气中心通道管(303)的管孔和所述侧出气通道抵达所述内火盖(300)的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出气通道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侧出气通道环绕所述盖帽(302)的周向间隔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气盘(100)上形成有向下凸设的环形插接部(140),所述环形插接部(140)与所述炉外管(25)插接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
所述环形插接部(140)的底部形成第一环形阶梯面,所述炉外管(25)的顶部形成有能够与所述第一环形阶梯面止抵的第二环形阶梯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
所述穿设孔(220)为阶梯孔,所述穿设孔(220)的内壁面形成第三环形阶梯面,所述炉内管(24)的顶部止抵在所述第三环形阶梯面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中心通道管(303)的外壁面上形成第四环形阶梯面(311),所述空气管(23)套设在所述空气中心通道管(303)的外侧,且所述空气管(23)的顶部抵接在所述第四环形阶梯面(31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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