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机动车前照灯在审
| 申请号: | 202310308364.5 | 申请日: | 2023-03-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6241823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09 |
| 发明(设计)人: | 杨宁;龚晨晟;司继成;陈云祥;糜卫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龙马璞芯芯片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41/176 | 分类号: | F21S41/176;F21S41/16;F21S41/675;F21S41/30;G02B26/10;F21S41/25;F21W102/13;F21W10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岳晓萍 |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高新区嘉陵***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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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机动 车前 | ||
1.一种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包括:
蓝激光器,发射蓝激光;
磷光体,位于所述蓝激光的出射路径上,所述磷光体受所述蓝激光照射的区域出射白光;
远光灯镜头组,位于所述磷光体的出射路径上,将所述磷光体出射的白光投射至近光区域或者远光区域;
以及控制系统和扫描振镜,所述扫描振镜在所述控制系统的控制下,将所述蓝激光振动扫描至所述磷光体的预设区域;
其中,所述远光灯镜头组包括沿光轴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和第四透镜,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均为球面透镜;
所述第一透镜位于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磷光体之间;
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二透镜均为凹凸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平凹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为双凸透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区域包括所述磷光体的全部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磷光体包括沿竖直方向排列的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所述第一区域位于所述第二区域沿所述竖直方向的一侧;
所述预设区域包括所述第一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区域包括沿水平方向排列的第一子区域和第二子区域,所述第二子区域位于所述第一子区域沿所述水平方向的一侧,所述第一子区域沿所述竖直方向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子区域沿所述竖直方向的宽度;
其中,所述第一子区域与所述第二子区域形成缺角区域,所述缺角区域位于所述第二区域内,为所述磷光体中不被蓝激光照射的区域,所述缺角区域对应的位置不会形成白光,限定所述机动车前照灯发出的光线照射到对向车道的光线角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磷光体包括沿水平方向排列的第三区域、第四区域和第五区域,所述第四区域位于所述第三区域与所述第五区域之间;
所述预设区域包括所述第三区域和所述第五区域;
所述第四区域表示机动车在夜间行驶过程中遇到行人时行人所对应的区域,所述控制系统获取车载传感器探测到行人所在区域,并控制所述扫描振镜对该区域不进行扫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区域包括交通指示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胶合形成胶合透镜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光轴方向,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第三透镜之间的距离大于或者等于0.1mm且小于或者等于2mm;
沿所述光轴方向,所述第一透镜与所述第二透镜之间的距离大于或者等于20mm且小于或者等于25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光轴方向,所述第一透镜与所述磷光体之间的距离大于或者等于1.5mm且小于或者等于3.5m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前照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光束整形镜头、第一反射镜、第二反射镜、发光二极管和近光灯镜头;
所述蓝激光器发射的所述蓝激光经所述光束整形镜头聚焦后,投射至所述第一反射镜,由所述第一反射镜反射至所述扫描振镜,所述扫描振镜将所述蓝激光振动扫描至所述第二反射镜,经所述第二反射镜反射至所述磷光体的预设区域;
所述发光二极管发射的光经所述近光灯镜头投射至所述近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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