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卸车及其辅助卸货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20494256.8 | 申请日: | 2021-03-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45052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2 |
| 发明(设计)人: | 崔臻;欧立洲;常泽霖;尚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P1/04 | 分类号: | B60P1/04;B60P1/3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隆天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王荣 |
| 地址: | 710018 陕西省西安***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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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卸车 及其 辅助 卸货 装置 | ||
1.一种自卸车的辅助卸货装置,所述自卸车包括底盘、设置于底盘上的自卸车厢以及设置于所述底盘与所述自卸车厢之间的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卸货装置包括:
延伸板,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并设置于所述自卸车厢的尾端;
连接件,连接所述延伸板的第一端和所述自卸车厢的尾端,使所述延伸板的第一端与所述自卸车厢铰接连接,进而使所述延伸板的第二端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端翻转;
在所述延伸板的第二端竖立于所述自卸车厢的尾端时,所述延伸板呈收起状态,在所述延伸板的第二端翻转至凸伸出所述自卸车厢的尾端时,所述延伸板呈伸出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延伸板呈收起状态时,所述第二端位于第一端的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板的翻转通过驱动件实现;所述驱动件设置于所述自卸车厢的底部,并与所述延伸板的第一端铰接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件具有固定端和伸缩端,所述固定端与所述自卸车厢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伸缩端沿所述自卸车厢的长度方向移动而靠近或远离所述固定端,所述伸缩端与所述延伸板的第一端铰接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延伸板呈收起状态时,所述延伸板的第一端的尾端面具有一倾斜面,所述倾斜面由第一端至第二端向外倾斜,所述驱动件在所述倾斜面处与所述延伸板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件与所述延伸板之间通过传动件连接,所述传动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驱动件和所述延伸板的第一端铰接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卸货装置还包括限位件;
所述限位件固定于所述自卸车厢的尾端,用于与所述延伸板抵接而限制所述延伸板的继续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包括相互连接的支撑杆与限位杆,所述支撑杆与所述自卸车厢固定连接,并向尾端伸出,所述限位杆的一端与所述支撑杆连接,另一端与所述自卸车厢连接,所述限位杆用于与所述延伸板抵接。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包括铰接连接的第一连接片和第二连接片,所述第一连接片与所述自卸车厢的尾端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连接片与所述延伸板的第一端端面固定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板的第一端至第二端的长度小于或等于300m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延伸板呈收起状态时,所述第二端位于第一端的下方。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板的翻转通过驱动件实现;所述驱动件设置于所述自卸车厢的底部,并与所述延伸板的第一端的前端面铰接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卸货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延伸板的第二端竖立于所述自卸车厢的尾端时,所述延伸板与所述自卸车厢卡接而呈收起状态;在所述延伸板的第二端凸伸出所述自卸车厢的尾端时,所述延伸板通过支撑件与所述自卸车厢连接而保持伸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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