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护栏式散热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113186.9 | 申请日: | 2020-06-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65692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9 |
| 发明(设计)人: | 朱元东;包子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4D19/00 | 分类号: | F24D1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 代理人: | 吴轶淳 |
| 地址: | 200062 上海市普陀***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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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护栏 散热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护栏式散热器,涉及散热器。包括:若干第一连接杆,依次纵向设置于所述建筑物窗台内侧的地面上;第一防护杆,所述第一防护杆横向设置在各所述第一连接杆的顶部;若干散热部件,依次设置在所述第一防护杆上;第二防护杆,设置在所述散热部件的顶部;若干第二连接杆,纵向设置在所述第二防护杆上;第三防护杆,所述第三防护杆横向设置在各所述第二连接杆的顶部。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解决以往散热部件需要另外安装的问题,同时散热部件具有防护栏杆的作用,节省了室内空间;同时散热部件靠近外部的供暖设备,提高了采暖效率;还提升了本护栏式散热器的美观性。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散热器,尤其涉及护栏式散热器。
背景技术
民用建筑对建筑的安全性有较高的要求,建筑临空外窗的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不得低于0.8m,其中居住建筑的不得低于0.9m,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由地面起算不得低于0.8m,其中居住建筑的防护设置高度不得低于0.9m。一般建筑设计中低窗台/落地窗/玻璃幕墙的防护设施均采用防护栏杆。
目前大部分采暖形式都会在采暖空间中应用散热器。一般情况下将散热器布置于房间靠外窗处采暖效果最佳,并有利于空间利用,但由于其美观性差、且在低窗台/落地窗/玻璃幕墙的房间内与防护栏杆碰撞,经常布置于垂直于外窗的内墙侧,布置会占用建筑内部的使用空间。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提出了一种护栏式散热器,不单解决以往散热部件需要另外安装的问题,还使该散热部件具有防护栏杆的作用,节省了室内空间,提升了本护栏式散热器的美观性;同时因散热部件靠近外部的供暖设备,还提高了采暖效率。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提出了一种护栏式散热器,应用于建筑物窗台上,包括:
若干第一连接杆,依次纵向设置于所述建筑物窗台内侧的地面上;
第一防护杆,所述第一防护杆横向设置在各所述第一连接杆的顶部;
若干散热部件,依次设置在所述第一防护杆上;
第二防护杆,设置在所述散热部件的顶部;
若干第二连接杆,纵向设置在所述第二防护杆上;
第三防护杆,所述第三防护杆横向设置在各所述第二连接杆的顶部。
优选的,各所述第一连接杆的背离所述第一防护杆的一侧设置在一反坎上,且所述反坎设置在所述地面上。
优选的,所述反坎的高度为100毫米至200毫米。
优选的,所述第一连接杆的高度为50毫米至100毫米。
优选的,所述散热部件为若干散热片依次连接而成,且相邻两所述散热片之间设置有一间隙。
优选的,所述散热片为合金散热片。
优选的,所述散热部件的高度为400毫米至600毫米。
优选的,所述地面到所述第三防护杆的高度为1000毫米至1200毫米。
优选的,所述第一防护杆、所述第二防护杆和所述第三防护杆均为金属管。
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护栏式散热器,解决以往散热部件需要另外安装的问题,同时散热部件具有防护栏杆的作用,节省了室内空间;同时散热部件靠近外部的供暖设备,提高了采暖效率;还提升了本护栏式散热器的美观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一种护栏式散热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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