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耳廓用三爪牵引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039838.9 | 申请日: | 2020-06-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10477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 发明(设计)人: | 潘锦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潘锦霞 |
| 主分类号: | A61F5/01 | 分类号: | A61F5/01;A61F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劲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89 | 代理人: | 徐家升 |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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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耳廓 用三爪 牵引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包括基部,及与基部相连接的爪部,所述基部与爪部皆采用环保医用tpe材料;所述基部呈弧形轮廓的沟槽状设置,所述基部内设置有铝合金条,所述爪部适于保持耳朵所想要的解剖学形状,所述爪部包括有本体部,及与本体部一体成形的牵引部,所述牵引部设置有3个,所述牵引部等距分布于本体部上,所述牵引部呈沟槽状;该三爪牵引器结构简单、佩带方便及舒适,具有隐形效果,对耳廓畸形的矫正效果理想,可独立完成耳廓矫正术,不需要其它配件,特别是对招风耳和耳廓折叠畸形的矫正效果极好。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行业,具体涉及一种用一种耳廓用三爪牵引器。
背景技术
先天性耳廓畸形,或称为先天性外中耳畸形,畸形轻重程度可有很大不同。招风耳属于一种较常见的先天性畸形,正常人耳廓上端与颅侧壁距离不超过2cm,耳廓整体与颅侧间夹角为30°,招风耳则表现为这一距离的超限,和夹角的扩大,约成90°。畸形多为两侧,轻重程度可不相同,或只见于一侧,畸形的构成主要是由于舟甲角角度过大所致。表现为耳廓平坦,与颅骨近似直角,耳廓较大,不完全对移,对耳轮发育不全,耳甲深大,耳舟及对耳轮正常解剖形态消失,耳廓上半部扁平,舟甲角大于150°或完全消失。
耳廓畸形容易对患者产生很大的身心影响,一般耳廓畸形可采用手术方法进行治疗,但是手术治疗价格高昂,同时患者也会承受较大的痛苦。因此,现阶段出现了一些耳廓畸形矫正器,但现有的矫正器普遍存在以下缺陷,其一,结构复杂,佩带不方便;其二,现有的矫正器只能做半耳廓牵引,对耳廓畸形矫正效果并不理想;其三,由于材质及结构的原因,做不到隐形,佩带时比较显眼,容易影响患者心理。
因此,寻求一种结构简单、佩带方便及舒适,具有隐形效果,且对耳廓畸形矫正效果好的全耳廓用牵引器很有必要。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佩带方便及舒适,具有隐形效果,同时对耳廓畸形矫正效果理想,可独立完成耳廓矫正术,不需要其它配件,特别是针对招风耳和耳廓折叠畸形矫正用的三爪牵引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包括基部,及与基部相连接的爪部,所述基部与爪部皆采用环保医用tpe材料;所述基部呈弧形轮廓的沟槽状设置,所述基部内设置有铝合金条,所述爪部适于保持耳朵所想要的解剖学形状,所述爪部包括有本体部,及与本体部一体成形的牵引部,所述牵引部设置有3个,所述牵引部等距分布于本体部上,所述牵引部呈沟槽状。
作为优选,所述基部与爪部一体成形设置,结构稳定牢固。
作为优选,所述铝合金条呈弧形状设置,与基部和耳廓的形状相适配,使用者佩带后不会感到不适。
作为优选,所述牵引部沟槽内部大小与耳朵大小相适配,便于固定,佩带舒适。
作为优选,所述基部的垂直高度为5.1mm,所述牵引部的垂直高度为 7.5mm。
作为优选,所述爪部按尺寸大小可以分为小爪牵引器和大爪牵引器,可以满足耳廓大小不同的人群佩带,适用性强。
作为优选,所述小爪牵引器两端牵引部之间的最大直线距离为 33.25mm,所述相邻两个牵引部之间的最小直线距离为5.8mm,中间牵引部顶部两端的最大直线距离为7.32mm。
作为优选,所述大爪牵引器两端牵引部之间的最大直线距离为 32.39mm,所述相邻两个牵引部之间的最小直线距离为5.8mm,中间牵引部顶部两端的最大直线距离为8.4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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