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耳廓用三爪牵引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039838.9 | 申请日: | 2020-06-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10477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 发明(设计)人: | 潘锦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潘锦霞 |
| 主分类号: | A61F5/01 | 分类号: | A61F5/01;A61F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劲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89 | 代理人: | 徐家升 |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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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耳廓 用三爪 牵引器 | ||
1.一种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基部,及与基部相连接的爪部,所述基部与爪部皆采用环保医用tpe材料;所述基部呈弧形轮廓的沟槽状设置,所述基部内设置有铝合金条,所述爪部适于保持耳朵所想要的解剖学形状,所述爪部包括有本体部,及与本体部一体成形的牵引部,所述牵引部设置有3个,所述牵引部等距分布于本体部上,所述牵引部呈沟槽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与爪部一体成形设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条呈弧形状设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部沟槽内部大小与耳朵大小相适配。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的垂直高度为5.1mm,所述牵引部的垂直高度为7.5mm。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爪部按尺寸大小可以分为小爪牵引器和大爪牵引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爪牵引器两端牵引部之间的最大直线距离为33.25mm,所述相邻两个牵引部之间的最小直线距离为5.8mm,中间牵引部顶部两端的最大直线距离为7.32mm。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耳廓用三爪牵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爪牵引器两端牵引部之间的最大直线距离为32.39mm,所述相邻两个牵引部之间的最小直线距离为5.8mm,中间牵引部顶部两端的最大直线距离为8.4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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