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切割器具的剪切刀有效
| 申请号: | 201680089820.X | 申请日: | 2016-10-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8949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9 |
| 发明(设计)人: | H·蒂施勒;T·霍内;C·绍尔比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鲁卡斯液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3D35/00 | 分类号: | B23D35/00;A62B3/00;B23D17/00;B23D29/00;B23D31/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邓斐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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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切割 器具 剪切 | ||
1.一种用于可携带的切割器具的剪切刀(2),所述剪切刀包括:刀体(9),其中,所述刀体(9)具有装配区域(18)以及切割区域(15);在所述切割区域(15)中的切割棱边(16);处于所述切割棱边(16)的一侧上的用于另外的剪切刀的贴靠面(13)以及处于所述切割棱边(16)的另一侧上的外部面(14),所述外部面设置用于作用到被切割物上,其中,所述切割区域(15)具有用于容纳切割嵌入件(21)的凹部(22),
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22)设计成,使得所述切割嵌入件(21)能够相对于所述剪切刀(2)的贴靠面(13)以锐角δ插入到所述凹部(22)中,并且在所述凹部(22)的至少一侧上设有侧凹部(24a、24b)。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器具是液压的切割器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器具是救援器具。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设有至少一个固定元件(23),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元件的定向沿切割棱边(16)的方向观察相对于所述贴靠面(13)以倾斜的角度ε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元件的定向沿切割棱边(16)的方向观察相对于所述贴靠面(13)以锐角ε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凹部(22)的两侧上设有所述侧凹部(24a、24b)。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面(14)的第一面区段(17a)从所述切割棱边(16)沿着正交线O延伸或关于所述正交线O以锐角α延伸,所述正交线在所述切割棱边(16)的区域中碰到所述贴靠面(13),第二面区段(17b)联接到所述第一面区段(17a)的端部上并且关于所述正交线O以锐角β定向,第三面区段(17c)联接到所述第二面区段(17b)的端部上并且关于所述正交线O以锐角γ定向,其中,所述锐角α小于所述锐角β,并且所述锐角β小于所述锐角γ。
8.根据权利要求 7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分别在所述剪切刀的横截面中观察,所述第一面区段(17a)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二面区段(17b)的宽度,并且所述第二面区段(17b)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三面区段(17c)的宽度。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锐角α处于0.5°至5°的范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锐角α处于1°至3°的范围内。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锐角α处于1.5°至2.5°的范围内。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锐角γ大于/等于45°。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锐角γ大于/等于48°。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锐角γ大于/等于50°。
15.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外部面(14)的区域中设有表面成型部(19)。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成型部(19)仅设置在所述第二面区段或第三面区段的区域中。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剪切刀,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成型部(19)仅设置在所述第二面区段和第三面区段的区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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