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测定中玻璃纤维滤筒的称量分析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705698.1 | 申请日: | 2015-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528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24 |
发明(设计)人: | 钱天鸣 | 申请(专利权)人: | 钱天鸣 |
主分类号: | G01N5/04 | 分类号: | G01N5/04 |
代理公司: | 陕西增瑞律师事务所 61219 | 代理人: | 张瑞琪 |
地址: | 310007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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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固定 污染源 颗粒 测定 玻璃纤维 称量 分析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环境监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测定中玻璃纤维滤筒的称量分析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除尘技术的发展,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浓度越来越低,这就要求监测手段更加精密、准确。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是在选定的监测点位通过采样管从排气中按等速采样的原则,抽取一定量的含尘废气,根据捕集到的颗粒物量和废气量,求出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而颗粒物的量就是由滤筒采样前后质量差得到的。滤筒可以是玻璃纤维滤筒或刚玉滤筒,实际工作中通常使用的是玻璃纤维滤筒,而玻璃纤维滤筒的称量不准确,也就不可能得到准确的监测结果。因此,玻璃纤维滤筒的称量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中起到关键的作用。
按照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等检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的方法标准规定,颗粒物监测中使用的玻璃纤维滤筒在使用前、后都要称重:滤筒在105~110℃烘箱中烘干1小时,取出放入干燥器冷却至室温,然后用天平称量。在实际称量过程中,在烘箱→干燥→称重过程中有较多时间暴露在空气中,滤筒与空气一接触就开始快速吸湿增重,尤其在湿度较大的天气条件下,滤筒吸湿增重更加明显。这种情况下,天平显示的读数很难稳定。由于各个滤筒吸湿能力不同,稳定时间也不一样;另外,玻璃纤维滤筒在采样前、后实验室温、湿度亦不可能保持一致。
因此按照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等检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的方法标准烘干、冷却、称量出来的滤筒受温湿度(其实就是含湿量)影响非常大,称量平衡时间相当长,导致称量结果不准,尤其在目前低浓度分析检测中,甚至出现滤筒使用前后称量结果倒置。
由于建设恒温恒湿条件的实验室的费用高,维持恒温恒湿条件也很昂贵,一般实验室分析环境受客观条件限制,很难提供恒温恒湿条件。这就增加了称量分析工作的难度,导致颗粒物监测的不准确。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分析准确、经济可行的一种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测定中玻璃纤维滤筒的称量分析方法。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测定中玻璃纤维滤筒的称量分析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使用前滤筒处理和称重:将筛选好编号过的滤筒放置在恒湿瓶内,然后将盛放有滤筒的恒湿瓶去除密封盖后,在105~110℃的烘箱中烘烤4小时;然后盖上密封盖,并取出盛放有滤筒的恒湿瓶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天平称量恒湿瓶和处理后滤筒的总重量,称量直至恒重,记为第一重量;
步骤二、取样后样品处理和称重:将盛放有滤筒的恒湿瓶带到待取样处,然后将所述步骤一中处理后的滤筒从恒湿瓶中取出,并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取样,将取样后的滤筒重新放置在对应的恒湿瓶内并盖上密封盖,并带离取样现场;将装有滤筒的恒湿瓶去除密封盖后,并在105~110℃烘箱中烘烤4小时,然后盖上密封盖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天平称量恒湿瓶和其中的取样后滤筒的总重量,称量直至恒重,记为第二重量;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的温度低于400℃;
步骤三、将步骤二中的第二重量减去步骤一中的第一重量,即得到样品的重量。
本发明一种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测定中玻璃纤维滤筒的称量分析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在400℃以上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取样,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使用前滤筒处理和称重:将筛选好编号过的滤筒放置在400℃的烘箱中烘烤1小时,然后冷却,冷却后将滤筒放置在恒湿瓶内;然后将盛放有滤筒的恒湿瓶去除密封盖后,在105~110℃的烘箱中烘烤1小时,然后盖上密封盖,并取出盛放有滤筒的恒湿瓶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天平称量恒湿瓶和处理后的滤筒的总重量,称量直至恒重,记为第三重量;
步骤二、取样后样品处理和称重:将盛放有滤筒的恒湿瓶带到待取样处,然后将所述步骤一中处理后的滤筒从恒湿瓶中取出,并在400℃以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取样,将取样后的滤筒重新放置在对应的恒湿瓶内并盖上密封盖,并带离取样现场;将装有滤筒的恒湿瓶去除密封盖后,并在105~110℃烘箱中烘烤4小时,然后盖上密封盖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天平称量恒湿瓶和其中的取样后的滤筒的总重量,称量直至恒重,记为第四重量;
将步骤三、将步骤二中的第四重量减去步骤一中的第三重量,即得到样品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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