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醒酒剂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583364.8 | 申请日: | 2012-1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054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 发明(设计)人: | 杨海霞;马金照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爱维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1/29 | 分类号: | A23L1/29 |
| 代理公司: | 北京爱普纳杰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19 | 代理人: | 何自刚 |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银***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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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醒酒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醒酒剂。
背景技术
我国是产酒大国,也是饮酒大国。国人在日常生活、节庆、聚会中经常饮酒。然而,过量饮酒带来的危害也是巨大的。轻者头晕恶心、重者神志不清。当饮酒不可避免时,一定要尽量节制。如果一旦出现过量饮酒的情况,对于饮酒人的救助则显得非常中药。醒酒剂就是其中的一个简单有效的手段。
市场伤的醒酒剂多种多样,经常包含化学成分。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醒酒剂,其由中药成分以及蔬菜成分组成,中药成分包含葛根、枳桔子、甘草、三七、枸杞、牡蛎、丹参、何首乌、桑椹、白茅根、高良姜、草果、苦参,蔬菜成分包含芹菜、甘蔗、雪梨、萝卜、藕、甘薯提取物。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醒酒剂,其由中药成分以及蔬菜成分组成,中药成分包含葛根、枳桔子、甘草、三七、枸杞、牡蛎、丹参、何首乌、桑椹、白茅根、高良姜、草果、苦参,蔬菜成分包含芹菜、甘蔗、雪梨、萝卜、藕、甘薯提取物。
实施例1
本发明的醒酒剂,成分为葛根1份、枳桔子1份、甘草2份、三七2份、枸杞2份、牡蛎1份、丹参1份、何首乌2份、桑葚1份、白茅根1份、高良姜2份、草果1份、苦参1份,还包括芹菜提取物1份、甘蔗提取物0.5份、雪梨提取物0.5份、萝卜提取物0.5份、藕和甘薯提取物各0.5份。
实施例2
本发明的醒酒剂,成分为葛根1份、枳桔子1份、甘草2份、三七2份、枸杞2份、牡蛎1份、丹参1份、何首乌2份、桑葚1份、白茅根1份、高良姜2份、草果1份、苦参1份,还包括芹菜提取物1份、甘蔗提取物0.5份、雪梨提取物0.5份、萝卜提取物0.5份、藕和甘薯提取物各0.5份,还可以添加例如雪梨、西瓜等水果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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