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儿童用电动车及其制动控制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210035353.6 | 申请日: | 2012-02-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531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 发明(设计)人: | 闵敬均 | 申请(专利权)人: | 赫尼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L15/20 | 分类号: | B60L15/20;B60L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一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6 | 代理人: | 任永武;须一平 |
| 地址: | 韩国庆尚***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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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儿童 用电 动车 及其 制动 控制 方法 | ||
1.一种儿童用电动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驱动部,所述驱动部由通过接收电池的电源实现驱动的驱动马达及减速器构成;
速度感应器,所述速度感应器能够感知车辆的行驶速度;以及,
控制部,所述控制部基于由所述速度感应器提供的感应值和选择性地提供的行驶信号或者制动信号,控制所述驱动部的动作,
所述控制部还具有控制功能,其根据通过由所述速度感应器提供的感应值确认的车辆的行驶速度,使得所述驱动马达两端的短路程度在脉冲宽度调制控制作用下调节电压或电流的量,从而通过调节在驱动马达内部生成的反电动势的量,使得通过所述驱动马达和减速器生成的制动力能够实现阶段性调节的同时,将与所述驱动马达的旋转方向相反的极性的电压或电流,通过脉冲宽度调制控制阶段性地输入至驱动马达,进而实现对制动力的控制。
2.一种儿童用电动车的制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由速度感应器感知车辆行驶速度的速度感知阶段;以及,
根据所述感知的行驶速度和制动信号或行驶信号的断开与否,来判断制动控制或者加速控制的执行与否而进行控制的控制阶段,
所述控制阶段包括:
输入所述制动信号或者断开行驶信号的情况下,比较所述车辆的行驶速度和构成驱动部的减速器本身的制动力的第一阶段;以及,
根据所述第一阶段,如果减速器的制动力大于车辆行驶速度,则逐渐减少输入至所述驱动马达的电压,使得由所述减速器本身的制动力实现车辆的制动,如果所述车辆的行驶速度大于所述减速器的制动力,则控制成利用反电动势执行制动的第二阶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儿童用电动车的制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阶段中包括:在第二阶段中,相比所述减速器本身的制动力,所述车辆的行驶速度超过设定范围并大于所述减速器本身的制动力时,控制成输入与驱动马达的旋转方向相反的极性的电压,来执行一次制动后,利用所述反电动势执行二次制动的第三阶段。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儿童用电动车的制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阶段中第一阶段的设定范围是能够通过所述反电动势进行制动的速度范围。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儿童用电动车的制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阶段中第二阶段的各种制动通过脉冲宽度调制控制实现,使得能够实现阶段性输入电压,进而控制成制动力逐渐增大。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儿童用电动车的制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阶段还包括:输入所述制动信号或行驶信号未断开的状态下,相比输入至驱动马达的电压作用下的理论行驶速度,由速度感应器感知的实际车辆行驶速度更快的情况下,也能逐渐减少输入至所述驱动马达的电压并使得车辆的速度控制在标准速度范围内的第四阶段。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儿童用电动车的制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阶段还包括:控制成通过所述第四阶段输入至驱动马达的电压完全断开的情况下,车辆的速度仍然继续超过标准速度时,利用反电动势执行减速的第五阶段。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儿童用电动车的制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阶段还包括:相比输入至驱动马达的电压作用下的理论行驶速度,由速度感应器感知的实际车辆行驶速度更慢的情况下,增加输入至驱动马达的电压,使得车辆速度更快的第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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