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防静电活动地板支架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246589.5 | 申请日: | 2011-07-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25054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25 |
| 发明(设计)人: | 任敏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良峰活动地板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4F15/024 | 分类号: | E04F15/024 |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江海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14 | 代理人: | 翁坚刚 |
| 地址: | 21310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静电 活动 地板 支架 | ||
1.一种防静电活动地板支架,包括底座组件(1)、从上方可拆式连接在底座组件(1)上的上座组件(3)和旋合连接在上座组件(3)上的2个调节螺帽(2);底座组件(1)为一个整体构件,包括底座(11)和支撑管(12),支撑管(12)和底座(11)上下固定连接在一起;上座组件(3)为一个整体构件,包括上座(31)和螺杆(32),上座(31)和螺杆(32)上下固定连接在一起;2个调节螺母(2)旋合在螺杆(32)上;上座组件(3)的螺杆(32)伸入底座组件(1)的支撑管(12)内;其特征在于:
底座组件(1)的底座(11)是钢制一体件,底座(11)的中央部位为由外向内的向上凸出的呈倒圆桶状的连接柱(11-3);
支撑管(12)是一根普通钢管,其内径的大小与底座(11)的连接柱(11-3)的外径相配合,支撑管(12)由其下端开口处套在底座(11)的连接柱(11-3)上,从而支撑管(12)与底座(11)固定连接在一起构成底座组件(1);
上座组件(3)的上座(31)是板状的钢制一体件,上座(31)的中央部位为由外向内的向下延伸的中央管状部(31-4);
螺杆(32)包括连接部(32-1)、连接在连接部(32-1)下端的螺纹部(32-2)和连接在螺纹部(32-2)下端的光杆部(32-3);连接部(32-1)是一个呈倒圆台状的实心部件,且其中部的外径与上座(31)的中央管状部(31-4)的内径相配合;螺纹部(32-2)和光杆部(32-3)的外径与支撑管(12)的内径相配合;
上座(31)由其中央管状部(31-4)过盈配合套在螺杆(32)的连接部(32-1)上,从而上座(31)与螺杆(32)固定连接在一起构成上座组件(3);
2个调节螺帽(2)包括第一调节螺帽(21)和第二调节螺帽(22);第一调节螺帽(21)和第二调节螺帽(22)的内螺纹均与螺杆(32)的螺纹部(32-2)的外螺纹相配合,且第一调节螺帽(21)和第二调节螺帽(22)均旋合在螺杆(32)的螺纹部(32-2)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静电活动地板支架,其特征在于:底座组件(1)的支撑管(12)的内径上下一致;底座(11)的连接柱(11-3)的周向外侧面以上小下大的形状设置,其母线与铅垂方向具有1至3°的夹角,且连接柱(11-3)的上下向的中部的外径与支撑管(12)的内径相同;
上座组件(3)的螺杆(32)的连接部(32-1)的外壁与铅垂方向具有1至3°的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静电活动地板支架,其特征在于:底座组件(1)的底座(11)的座体主部(11-1)的板面厚度为2至4mm,连接柱(11-3)的高度为18至22mm;
支撑管(12)的高度为30至440mm;
上座(31)的上座主部(31-1)的板面厚度为2至4mm,上座(31)的中央管状部(31-4)的高度为14至18mm;螺杆(32)的连接部(32-1)的高度与中央管状部(31-4)的高度相对应,螺纹部(32-2)的高度为56至68mm,光杆部(32-3)的高度为8至42mm;
第一调节螺帽(21)和第二调节螺帽(22)的高度均为8至10m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良峰活动地板有限公司,未经江苏良峰活动地板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246589.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