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眼灼伤式摄像机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097184.2 | 申请日: | 2009-06-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14181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24 |
| 发明(设计)人: | 王德成;郑龙周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天津中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京生 |
| 地址: | 300457天***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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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灼伤 摄像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摄像机,特别涉及一种防眼灼伤式摄像机。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发展,摄像机已经逐渐淘汰以前的照相机而进入千家万户,成为大家娱乐时自拍、相互拍摄留下美好回忆的必需品。更多的年青家庭拥有了自己的摄像机,摄像机一般具有取景器及LCD液晶屏两种取景方式,当使用取景器直接取景拍摄的时候会因为不小心,拍摄到太阳或者强烈刺激的光束,使眼睛在拍摄时产生不舒服的感觉或对眼睛造成无法治愈的伤害。
发明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够防止摄像机误拍摄强光的防眼灼伤式摄像机。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防眼灼伤式摄像机,包括摄像机电路的CPU,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感光器件、开启关闭卡片,所述的摄像机电路的CPU分别与感光器件及开启关闭卡片连接,感光器件设置在摄像机前端,开启关闭卡片设置在取景器中。
该产品的最大特点就是可以通过辨别光强度,实时控制取景器的开合,保护拍摄者眼睛不被强烈光线照射产生不舒服的感觉和伤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路连接框图并作为摘要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防眼灼伤式摄像机,包括摄像机电路的CPU,还包括感光器件、开启关闭卡片,摄像机电路的CPU分别与感光器件及开启关闭卡片连接。(开启关闭卡片如数码相机镜头盖形式)。感光器件为光敏电阻。
在摄像机摄像前端安装一个光敏电阻,此感光器件在光照强度方面具有自我辨别强弱的功能,自身判断拍摄周围环境光照强度,进行拍摄时摄像机近光亮强度大小的判断。研究表明,眼睛能承受的可见光的最大亮度值约为106cd/m2,当光强度达到或超过这个定值时,人眼会产生不舒服的感觉或受伤,这时,当周围环境接近此定值或超过时,光敏电阻将发出指令给摄像机接收此信号的CPU进行操控,将设置在摄像机取景器中的开启关闭卡片关闭,此开启关闭卡关闭后,LCD液晶屏同时开启,不影响场景摄录,从而保护拍摄者眼睛不被强烈光线照射产生不舒服的感觉和伤害。
当周围环境低于106cd/m2时,感光器件将发出指令给摄像机接收此信号的CPU进行操控,将开启关闭卡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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