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明目作用的山楂食品及制备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245091.4 | 申请日: | 2009-1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102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25 |
| 发明(设计)人: | 王福起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福起 |
| 主分类号: | A23L1/212 | 分类号: | A23L1/212;A23L1/3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00451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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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明目 作用 山楂 食品 制备 方法 | ||
一、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山楂食品,尤其涉及具有明目作用的山楂食品及制备方法。
二、背景技术
山楂食品是大众喜爱的食品,近年来山楂类食品层出不穷,其花样变化较多,实质变化较少,保健类产品缺位,更没有明目作用的山楂食品和技术。
三、发明内容
随着社会的进步,电脑、电视、的普及,人们超负荷用眼情况越来越严重,荧屏视力综合症时有发生,青少年进视和老年性白内障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本发明为了使山楂食品能够在眼保健方面发挥作用,杜绝和减少人们不当用药、不当饮食、不当起居造成的眼睛近视、弱视和老年白内障等疾病的发生,提供具有明目作用的山楂食品及制备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具有明目作用的山楂食品是由山楂为主料添加了胡萝卜、大枣、枸杞子、决明子、菊花、罗汉果等药食同源的食品制成。添加的胡萝卜、大枣、枸杞子、决明子、菊花、罗汉果可以一味或n味与山楂配楂配制。以山楂为主料添加胡萝卜、大枣、枸杞子、决明子再配以蜂蜜、白沙糖等调味剂制成。其添加的胡萝卜、大枣、枸杞子、决明子、菊花、罗汉果可以通过常规方法提取,也可纳米提取,其形状可以是粉状、颗粒状、液状。具有明目作用的山楂食品的形状和形式可以是山楂片、山楂饼、山楂条、山楂糕、山楂球、山楂酪、山楂夹心飴、果丹皮、山楂汁、山楂露、山楂浆等。
本发明的优点如下:
由于将山楂为主料添加了药食同源的胡萝卜、大枣、枸杞子、洁面皂、菊花、罗汉果等药食同源的食品,使得山楂类食品领域更加广泛,其口感好、酸甜适度,具有益于保护眼睛和视力的功能性食品,对青少年近视、弱视和老年性白内障等有保健作用,根据本发明技术可以开发各年龄段人们适用的各种明目山楂类食品。
四、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举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对本发明没有限制。
实施例一
以山楂为主料添加胡萝卜、大枣、枸杞子、决明子、菊花、罗汉果再配以蜂蜜等调味剂制成山楂片、山楂饼、山楂条、山楂球、山楂酪、果丹皮等山楂食品。
实施例二
以山楂为主料添加胡萝卜、大枣、枸杞子、决明子、菊花再配以白沙糖或甜味剂制成山楂片、山楂饼、山楂条、山楂球、山楂酪、果丹皮等山楂食品。
实施例三
以山楂为主料添加胡萝卜、大枣、枸杞子、决明子、菊花、罗汉果再配以白沙糖、蜂蜜等调味剂加水制成山楂汁、山楂露、山楂浆等山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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